【XM外汇资讯】金太阳三名高管因公司多项违规行为被深交所出具监管函

2026-03-23 14:58:06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近日对东莞金太阳研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的三名高管杨伟、诸远继、杜燕艳出具监管函。监管函指出,金太阳存在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以及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等多项违规行为,上述三名高管因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广东证监局此前出具的警示函决定,金太阳的主要违规行为包括四方面。一是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坏账计提不充分。公司客户重庆市潼南区彤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彤鼎”)的多笔回款资金与金太阳存在关联,如2023年4月部分回款资金来自金太阳,2023年6月至9月主要回款资金来自金太阳担保下的融资租赁款等。相关应收账款风险仍主要由金太阳承担,但公司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并不予计提坏账准备,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2023年年报财务数据不准确。

二是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0年至2021年期间,金太阳以预付款名义从公司账户转出资金到供应商,其中1900万元(2020年900万元,2021年1000万元)通过实际控制人亲属控制的账户中转后,最终用于归还公司实际控制人杨璐、胡秀英的质押借款,构成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且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具体涉及两笔交易:

  • 公司客户开封利研抛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利研”)在2022年、2023年期间运营资金主要来源于金太阳预付款,与金太阳董事、高管存在大额资金往来,员工与金太阳混同,应认定为关联方。金太阳2022年、2023年与开封利研的采购业务金额分别为2750.51万元、1038.48万元,分别占相应年度净资产的4.59%、1.48%,相关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及时披露。
  • 金太阳子公司总经理刘春自2021年11月起担任公司客户佛山市锐研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锐研”)执行董事兼经理,公司2023年已认定该客户为关联方,但在控制关系无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未将其认定为关联方。金太阳2022年对佛山锐研销售金额为2885.19万元,占相应年度净资产的4.82%,相关关联交易未经审议并及时披露。

四是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包括公司2021年年报事项登记中,审计机构人员、财务负责人的知悉日期晚于实际知悉日期,登记不准确;以及公司2021年、2022年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中,相关人员本人均未签字确认。

监管函明确,杨伟作为金太阳董事兼副总经理,对上述应收账款核算不准确、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三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诸远继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对上述三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杜燕艳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披露、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三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要求上述人员充分重视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并提醒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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